学校召开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

2022-05-12来源:党政办公室作者:宁德强\文 朱志飞\图审核人:朱建飞 编辑:陈育凡阅读:3256

5月11日上午,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了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审议《南京理工大学章程(修订讨论稿)》。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成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党委书记张骏主持。

会上,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朱建飞汇报了学校章程前期修订的情况。与会人员认真研究并审议了《南京理工大学章程(修订讨论稿)》。

 我校章程2015年6月由教育部发文核准实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新环境,需要与时俱进对章程进行修订,以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3月中旬起,学校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正式决定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制定下发了《修订工作方案》,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3月下旬至4月下旬,各相关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与集中论证,充分研究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形成了《南京理工大学章程(修订讨论稿)》。

校长付梦印院士对章程修订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法”,要以此次修订工作为契机,深入思考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的新目标、新定位,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凝聚发展共识、明确改革方向,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修订过程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并吸纳各方意见,反映全体师生意愿,充分达成共识。

张骏在总结讲话时指出,高质量做好《南京理工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是今年学校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件大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成员单位,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推进,保证科学规范。对于此次修订、增加的章程条款,既要能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和新要求,又要能维护和保持章程的权威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体现学校的办学底色和长远发展思路。张骏最后强调,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南京理工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

下一步,学校将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四类群体座谈会,征求对《章程》修订的意见建议;召开学术委员会,征求意见建议;并通过校园网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同时,委托法务机构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核,联系相关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进行专业咨询,从而为今年6月,最终形成章程修正案并提交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及党委常委会与全委会审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