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不仅指物质上的洁净,更指品格上的廉洁、思想上的纯洁。“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就是说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廉者,仕之本”,古代有“羊续悬鱼”的典故,现代有周恩来“三付饭费”的故事。清正廉洁是新时期好干部必须具备的五项标准之一,是人民群众评判领导干部是否值得信赖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目标之一。
干净,关键在于守住底线。莲因洁而珍,人因廉而正。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的身份具有特殊性,肩上担负着立德树人的重任,必须清楚自己的言行具有导向性,“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坚守干事创业的底线,要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堤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不会因党龄的增长而必然增强,道德修养、思想境界不会因个人职务的升迁而必然提升,加强党性修养和主观世界改造,是一个需要终身不懈努力的过程。我们必须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保持清醒头脑,不取身外之物、不贪不义之财,不为物欲所累、不做出格之事。这既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也是党员干部的执政之德,更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和职业操守。要始终把干净刻入骨髓、融入血液,战胜自己、管住小节,增强“免疫力”,抵御拉拢腐蚀的侵蚀和围猎的侵袭,始终坚守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坚守干事创业的底线,要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要加强党风廉洁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丰富党风廉洁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常态化。要坚持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起来,推动构建全覆盖的监督网络。要坚持纪严于法,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诬告陷害查处和党员干部激励关怀机制,为敢担责的干部撑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正名,激发和保护干部师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一体化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坚守干事创业的底线,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就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和私的问题上,要坚持做到公正无私、公而忘私直至大公无私。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用权、廉洁齐家、廉洁用人,既要靠自律,也要靠纪律。自律会有松懈的时候,意志也有挡不住诱惑的时候。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用纪律规矩的尺子衡量言行,用党章党规的镜子检视心灵,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党员意识。要积极推动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纪检监察和巡察岗位挂职锻炼、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政治“画像”工作,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把党规党纪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念好纪律的“紧箍咒”、绷紧规矩的“一根弦”,做到严格自律、公私分明,莫因贪小而为之,始终守住清正廉洁、遵规守纪的底线。
任何良好的政治品格和道德素养都需要具体实践去检验,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诚坦荡,表里如一,在干净廉洁中永葆纯洁,在干事创业中体现作为,争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一个师生信任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