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确定了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9月24日上午,校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杨德亮教授作专题辅导。各二级党组织统战员、辅导员,机关党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本次学习。活动由校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曾华翔主持。
杨德亮作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的辅导报告,系统全面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重要意义等。报告结合地方和校园鲜活案例,强调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参训学员深化“五个认同”,牢固树立正确民族观,自觉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建设。

曾华翔在总结中指出,报告深入浅出、阐释透彻,进一步深化了参训学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增强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他强调,一是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二是要立足本职岗位,把法律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要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校园氛围,促进各族师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