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022-09-30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者:黄中雨审核人:迟强编辑:李英阅读:1938

为确保“十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统一部署,分步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全校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9月18日至30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组成了由国资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中心、科研院、工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检查组,分别由校党委书记张骏,校长付梦印院士,以及分管各项工作的副校长带队,对化学与化工学院、环生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军工试验中心等一级安全责任单位的实验室、试验场,汤山创新港、盱眙校区等在建工地,以及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防火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江阴校区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同步开展了“十一”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是学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信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全国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检查组现场反馈了发现的问题,结合检查情况,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国庆假期将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牢抓细抓实当前阶段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一把手”要亲自抓、负主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压紧各级主体责任,对学生安全教育、疫情防控、网络舆情、安全生产、校园治安等方面的风险要做到心中有数,抓好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坚决狠抓隐患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逐条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组织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完成前落实安全防护,加强安全管理;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针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燃气管道、涉危涉爆试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防范化解校园重大安全风险;五是加强假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认真落实关键部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确保“十一”假期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