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我校召开推荐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主要是根据江苏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对我校推荐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鼓励我校毕业生到新农村建设第一线干事创业、成长成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此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前不久,中央作出了5年内选拔10万名大学生到村任职的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梁保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从08年起,我省每年选派16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连续选聘5年。我校接到省通知后,立即召集各院(系)副书记召开会议,认真落实毕业生推荐工作。
会上,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张小慧传达了有关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政策精神。他说,与去年相比,今年对参加选聘的毕业生提出了更高要求,到村任职的面也更加广阔,由限于区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到全省各个地区。我校08年应届毕业生凡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态度认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0岁以下的优秀学生都可作为选聘对象。被选中的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待遇:纳入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国家政策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学生工作处张强副处长针对此次毕业生推荐工作提出要求。他说,我校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去年是第一年,这项工作虽然刚起步,但由于宣传到位,工作扎实,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大家一定要充分宣传,认真落实,把工作做细做到位,鼓励毕业生到村任职,使广大毕业生明确到农村任村官具有重要意义,力争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到村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