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校关于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参见南理工党[2006]52号文和南理工党[2005]30号文),请各单位对近两年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是依照党委行政要求进行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公开内容、时机、效果、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师生对公开工作的评价和要求等。请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电子版可直接发到邮箱zsx@mail.njust.edu.cn,打印版需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3日下班前上报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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