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学校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南理工[2008]23号)文件要求,原总务管理处相关职能调整及办公场所变更情况如下:
1、原总务管理处公房管理职能调整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房管理岗调整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
2、原总务管理处大修及绿化工程组织实施职能调整到基建处,原总务管理处校区管理科整体搬迁至基建处办公。
3、原总务管理处其它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4、因原总务管理处楼即将拆迁,新组建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机关搬迁至原后勤集团(明苑美食广场四楼)办公;水电收费(售电)搬迁至主楼南侧裙楼办公;为方便教职工办理住房相关事宜,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住宅管理科(原房产科)暂时保留在原总务管理处楼办公,直至拆迁。
特此公告。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08年5月